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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6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河南省直三院 浏览次数:2161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ZSYCG-2021042601


    二、本次采购主要内容


    货物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服务期:贰年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或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内纳税的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半年来连续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需自行说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情况。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将“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料以及《投标报名表》整理后发送至szsyzbb@163.com,即完成网上报名。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以电子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以电子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伏牛路198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1-6862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