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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决定对我院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进行招(议)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参与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范围
1、车辆维修及保养,包括车辆的大修、中小修、故障的专项修理。
二、维修及质量要求
1、各项质量、技术要符合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2、设立专人保证24小时抢修及拖车服务。
三、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河南省省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维修企业,并经年检合格。
2、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四、投标资料(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法人和法人授权证明。
2、公司简介、相关技术人员资料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3、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质量保证书,维修服务承诺。
4、车辆维修工时费价格及主要配件费用清单。
5、递交时间: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
注:各投标单位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把相关投标文件提交中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院办公室刘先生、冀先生。
联系电话:15617691899 13027754321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