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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郑东院区配电室增加气体灭火设备项目

发布时间:2018.04.23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河南省直三院 浏览次数:1538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郑东院区

配电室增加气体灭火设备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郑东院区配电室增加气体灭火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SZSY-HQ-0423

二、招标项目内容

2.1项目名称: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郑东院区配电室增加气体灭火设备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郑东院区。

2.3项目性质:改造。

2.4招标范围: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郑东院区配电室增加气体灭火设备施工,包括本项目的部分消防设施拆除及垃圾清运,招标图纸内的气体灭火设备及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消防检测、施工配合、验收以及质保期服务。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通过消防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注册执业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消防项目(不含住宅项目)业绩,时间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日期为准。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和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加盖业主公章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或加盖业主公章的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网上消防验收合格公告网页(或加盖业主公章的消防验收合格备案网页)。

3.4信誉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无与业主之间出现合同纠纷、法律诉讼和仲裁事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其他要求:

(1)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2)委托代理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具有申请截止时间当月前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申请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9时至2018年4月27日下午17时,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西院区)E座一楼招标办进行现场报名。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联系方式

名  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1-68623035 

地  址:郑州市伏牛路198号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