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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建设项目(包含、临床数据中心(CDR)、医院信息门户(Portal)、患者主索引(EMPI)服务)的购置、安装、培训、系统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具体参数详见参数公示或第六章);
2.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涉及的应用系统软件及相关系统软件的采购费用、开发费用、工程费用(含系统集成费)、培训费、税金、管理费的总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的软件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信誉,提供2017年以来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3.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报名结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如为软件生产厂家需具有所投医院信息集成平台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著作权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授权软件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不能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的单位并且参与本项目的生产厂家和代理该厂家产品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6、要求所投标的软件为最新版本;
3.7、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限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4.1.1投标人如为软件厂家时提供:(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2017年以来三个月的纳税证明、(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报名结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9)所投医院信息集成平台产品的著作权证书、(10)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上验证原件留加盖公章(盖专用章无效)的复印件一套,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
4.1.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时提供:(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2017年以来三个月的纳税证明、(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报名结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9)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10)软件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11)授权软件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2)授权软件厂家的税务登记证、(13)授权软件厂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14)授权软件厂家的院信息平台产品的著作权证书。(以上(1)至(10)验证原件留加盖公章(盖专用章无效)的复印件一套,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11)至(14)项要求提供加盖授权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地点: 医院招标办(伏牛路198号E座一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医院招标办(伏牛路198号E座一楼)
5.3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医院
地 址: 郑州市伏牛路198号
联系人: 李老师
电 话: 0371-6862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