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公告
新闻中心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8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河南省直三院 浏览次数:1354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资质要求的节能服务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项目地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

  项目施工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20日(暂定)

  项目招标类型:能源合同管理,即中标方投资节能改造设施并负责安装调试及合同期内设施维修维护,节能效益分成。(以2014-2015年对应月份平均电费消耗度数作为基数)计算。

二、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有效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3、必须为郑州市及以上行政备案节能企业(提供备案批次及序号),已备案并变更企业名称的企业,须提供企业名称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材料。

  4、投标人需有在国内不少于3个项目的中央空调节能改造项目成功的业绩证明。

  5、设备代理商,非设备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

三、投标人须知

  1、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债务纠纷。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或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内需有相同类形项目的成功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复印件备案),有医院业绩的优先提供。并需提供一年的运行记录和业绩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具备ISO9001认证证书的或有其它相关资质和证书的也可提供。

  4、评标标准:根据标书内容结合业绩,提供的改造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配套元器件产品的优劣性、节能率,合同时长和效益分成比等情况,综合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的索取

  请符合以上投标资质的公司前来参与投标。招标文件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5日8:30~16:00,来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区)住院楼11楼后勤服务部领取,过期不候。随身携带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正本,并留下联系电话。标书一经领取,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中途退出,否则被视为违约。

五、投标文件的提送

  投标人将标书一正四副密封后加盖密封公章,于2016年8月30日上午9:00开标时打开。

六、中标单位确定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投标文件经招标方组织专家组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报院长办公会议备案后,确定中标单位。未中标的,招标人不负责作任何解释。

七、其他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86598008

传真:0371-86520171

联系地址:郑州市民生路正光路交叉口东南角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二O一六年八月十八日